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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 辽宁4.8万小微企业受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4-01 点击:

       2015年初,国务院再次推出新政,继续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辽宁省国税局据此测算,2015年全省将新增3500户企业享受减半征收,多减免税款5000万元。从总量来看,预计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小微企业达到4.8万户,减免所得额达到2.5亿元。

2014年国家出台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后,辽宁省国税系统采取了全方位和立体化的政策宣传、多种形式的培训辅导、深入的调研督导以及升级网上申报软件、简化办流税程、加强动态监控等积极措施,政策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至2014年底,辽宁省国税系统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盈利企业共计44362户,扣除享受其他更优惠政策的企业,实际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有44341户,实际受惠面达100%。享受优惠税额1.9亿元,户均减免0.4万元。

从辽宁省国税系统一年来的政策落实实践来看,小微企业政策在惠及民生、促进就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一是新政策促发创业热情。据统计,至2014年底,辽宁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开业状态管户共计17.7万户,同比增加2.9万户,同比增长20%。二是新政策加大就业机会。经过调查测算,2014年度,辽宁省实际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纳税人共安置79.2万人就业,较2013年度增加45万人,户平均18人,估算全部小微企业能安置260万人实现就业。三是新政策减轻经济阵痛。在下行压力较大的经济形势下,扶持了中小企业避免受到冲击,保存后续力量。四是新政策优化经济结构。小微企业政策的出台,刺激了辽宁省服务业、零售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拉动了居民消费。从税收角度来看,该省新增小微企业70%为第三产业。2014年度第三产业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完成545.4亿元,增长10.8%,增收53.1亿元。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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