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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新视界 开拓经贸 大陆挺进新欧洲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2-17 点击:

    李克强走访「新欧洲」
  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4日开启了横跨亚欧的出访行程。此访第二站是塞尔维亚,李克强将出席第三次大陆与中东欧领导人会晤。大陆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始于2012年,亦称「16+1」合作机制,即中东欧16国加大陆,会晤每年举行一次。
  中东欧国家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埃西亚、马其顿、波赫、蒙特内哥罗、塞尔维亚和阿尔巴尼亚。上述国家为欧洲新兴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一些国际政要称之为「新欧洲」。
  中东欧内部差异大
  中东欧16国中的11个国家已加入欧盟。尚未入盟的塞尔维亚、蒙特内哥罗、马其顿、波赫和阿尔巴尼亚等5国也以加入欧盟为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大陆发展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大陆与欧洲关系的稳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中东欧并非同质化的地区,国家面积和人口规模存在很大差异。此外,经济发展水准、经济竞争类型和市场规模也有很大不同。「新欧洲」国家在制造业领域有一定竞争力,尤其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中欧国家,被称为「欧洲工厂」,承接了来自「老欧洲」的主要制造业转移。这些国家还有不错的科技创新能力,比如爱沙尼亚,科技创新能力为世人所瞩目。
  中东欧国家丰富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劳动力,也是吸引全球外商投资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区域。「新欧洲」和「老欧洲」相比,经济发展水准存在一定差距,但优势在于劳动力素质很高,而且劳动力成本没有「老欧洲」昂贵。从中东欧国家经济的基本面看,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增长潜力将好于欧盟老成员国。
  中东欧的市场环境目前总体趋好。一些已经入盟的「新欧洲」国家,接受了欧盟的法律规范,其营商环境已有很大改变。而尚未入盟的5个国家,虽然从法律上不受欧盟法律的限制,从长期来看也将加入欧盟。中东欧国家规制环境仍较复杂,大陆企业在进入当地市场前,应当瞭解投资环境和相关的法律环境,以便有效规避风险。同时,企业亦应当恪守「合规」经营之道。
  从大陆与中东欧近十多年发展关系看,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大陆与中东欧国家合作需求增强。大陆与中东欧领导人的会晤应运而生,这一机制大大增强了双方合作的政治意愿。此外就是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论坛,为双方企业家搭建了一个彼此瞭解的平台。
  今次李克强的短期访问,也是加强大陆与中东欧商务活动拓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有助于大陆企业家了解中东欧国家的市场和商业环境。
  近年来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大陆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改善的大背景下,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合作得到加强。目前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合作关系呈现如下特点:一、双边贸易增长迅速,2013年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额为2003年的约6.3倍;二、双边投资有所增长,大陆企业投资领域涉及机械、电子、电信、化工、印刷、农业、汽车、物流、新能源等部门;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四、金融合作得到加强。
  双方制造业促合作
  本次大陆-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很可能会有一些具体领域的合作举措或者倡议出台,主要合作领域或涉及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和贸易投资等。
  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在最近几年取得长足进展,但是与政治关系的进展相比,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合作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总体而言,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经济上既有互补性又有竞争性,大陆被称为「世界工厂」,一些中欧国家被称为「欧洲工厂」,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制造业上也不乏合作机会。
  中东欧国家的基础设施普遍较为落后,基础设施的改造存在商业机会,大陆富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可进一步开拓市场,寻找商业机会。除了大型企业的合作外,部门合作的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及地方合作的深化,无疑将进一步推动大陆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合作的深化。(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

     源地址:中时电子报 2014-12-16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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