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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由贸易区将加紧试点汽车平行进口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1-06 点击:

       11月6日上午,中国政府网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将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意见提出,将加快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进口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抓紧修订完善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意见,我国将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适时调整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加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无纸化通关试点。不断优化海关税收征管程序。
  意见还指出,加快与相关国家就水产品、水果、牛羊肉等产品签订检验检疫协议,积极推动合格的加工企业和产品备案注册。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内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同时,根据意见,对进口货物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省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继续完善检验检疫制度,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的国际互认,缩短检验检疫时间。
  此外,今后,将加大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支持,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善进口贸易平台。
  解释:
  “平行进口”是指除国内总经销商以外,由其他进口商从产品原产地直接进口,其进口渠道与国内授权经销渠道相“平行”。也就是说,车商可以绕过总代理商直接在国内销售从国外进口的车,平行进口车的价格比正常进口车价格低15%至20%。
  据《华夏时报》报道,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口车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平行进口的汽车为8.38万辆,主要来源地区首先是北美,占比超过50%;其次为中东,占比超过40%。也就是说,即使政策开闸,受此限制看似走出灰色地带的平行进口车,其实仅仅是向前挪动了一小步。

    源地址:南方网 2014-11-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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