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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文旅专项贷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人:金秀颖 发布时间:2022-08-23 点击: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旅专项贷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文旅专项贷,建立文旅企业“白名单”推送机制,重点支持文旅融合新业态,影视娱乐、演艺音乐产业,文化产业园区、历史文化街区、非遗技艺保护传承、文创商品开发等各类文化产品项目,民宿酒店、闽茶闽菜闽货等打造“闽式生活”的各类旅游产品项目。


  《办法》共24条,明确了文旅专项贷适用范围、企业池管理、贷款合作模式、贷款额度和优惠利率、风险补偿机制、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


  根据《办法》,文旅专项贷是指金融机构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通过“快服贷”产品为福建文旅经济领域的各类成长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经营周转的流动性融资服务的信贷产品。


  《办法》提出,建立服务对象企业池,采用名单制动态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收集相关领域符合文旅专项贷的企业名单,并针对符合文旅专项贷条件的主体建立服务企业池。名单内企业如涉违法经营、出现不良记录等,将被移出企业池名单。


  《办法》明确,文旅专项贷可采用银政保、银政担等合作模式。文旅专项贷单户企业经营流动性融资贷款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文旅专项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转贷他人等套利活动或个人消费,以及投资国家政策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李金枝)


【来源:中国旅游报】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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