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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图书馆接收图书捐赠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08 点击:

                      延边图书馆接收图书捐赠办法

   为了更好地为我州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延边图书馆欢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图书。

  有关捐赠办法公布如下:

   1、公开及非公开出版图书,特别涉及州情、反映我州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取得重要成果的地方文献资料,包括:史志、人名录、单位纪念册、族谱等;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2、捐赠图书的内容要健康,不得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违背,有一定参考利用价值及收藏价值。

3、下列图书本馆不予收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著作权法之规定图书。

2)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3)破损严重图书。

4)年代久远且没有收藏价值的图书。

  4、所赠图书一经收藏,我馆将及时向赠书者出具收藏证明。其所有权归我馆所有。

5、如所赠图书我馆已有收藏或不符合我馆收藏要求,我馆可转赠各县市图书馆或流通站。

  6、请捐赠图书的单位和个人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收藏证明。

  7、周一至周五将捐赠图书交予延边图书馆采编部。

       

  联系方式:

吉林省延吉市文化东街399

延边图书馆二楼采编部

邮编:133002

  联 系 人:李 燕  崔明叔

  联系电话:0433-2765722(采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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