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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确定民营经济综改七大路径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08-21 点击:

      在长春市开展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试点,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为更好地建设民营经济综改示范区试点,我市已经拟定《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发展思路,确定了实施路径。

示范区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提高民营经济市场化水平,不断增强民营经济要素整合和配置能力,创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着力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市场监管试点、民营经济创新体系建设试点、民营企业做优做强试点、开发区转型升级试点、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创造发展环境和创新工作推进方式等七个方面实现突破。

如何实现突破?长春已经确定综改示范区试点的实施路径,从七个方面开展试点建设,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试点,使行政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缩20%以上,即办件项目比例大幅度提高,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开展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市场监管试点。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石油、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扩大政府采购向民企和中小企业采购额。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综合信用平台和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信息共享。

——开展民营经济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建研发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支持企业并购国内外先进科技型企业和国外知名品牌、专利技术。

——加快推进金融创新。设立地方银行。加快长春金融总部基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金融机构。探索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加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鼓励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探索开展民间融资登记管理试点。

——开展民营企业做优做强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小变大、大变强、“三下”变“三上”,对首次进入“三上”企业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对技术创新投资占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2%3%的企业给予奖励。

——开展开发区转型升级试点。依托长吉图战略,把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作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的重要区域,把兴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全省开发开放的新平台和新口岸,助推长吉一体化,把机场大道打造成带动长吉两市发展的产业大道。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开发区转型升级。鼓励开发区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依托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开展深化城乡双向一体化建设试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区”“扩权强镇”改革,壮大县域经济实力。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领域。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发育、发展。

——开展营造发展环境和创新工作推进方式试点。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公共技术、市场开拓、事务代理、电子商务、创业咨询、法律服务、管理诊断、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创新人才要素保障机制。实行项目审批“决策执行制”。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严禁以罚代管,推行首违不罚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和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硬环境。成立长春市推进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以经济增长、质量效益、社会民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吉林新闻网  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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