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消息 11月2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公示,不予签发两家企业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不予签发意味着该产品无法获得上市许可。两家被拒企业均为长春地区的生物制药企业。 继长生生物疫苗事件之后,位于长春的生物制药企业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再次出现问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11月21日发布公示,不予签发两家企业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据了解,中检院是专门负责对疫苗制品开展强制检验的批签发机构。 引发舆论关注的是,两家被拒企业均为长春地区的生物制药企业。公开信息显示,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生产地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主要产品为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疫苗(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 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是浙江赛尔康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吉林省重点扶持疫苗生产企业。
来源: 北方新报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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