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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载学术积淀五千年文明流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4-18 点击:
     核心提示:西方民主法制思想的传入,为近代中国提供了改良旧体制,建设新法制的“良方”。晚清为了保存国祚,实行预备立宪,仓促铺排变法修律。
    《中华法制文明史》作为一部通史本的专著,为读者打开了自古到今中华法制文明的每一扇门。全书以法制文明发展为线索,将中华五千年的法制文明串联起来,突出了法制文明在纵向上的绵延一脉。运用法制文明的发展流变论证了“法制兴则国兴,法制废则国危”的主要观点。
    简要回顾书中内容,串联的线条清晰呈现。中华法制文明起源于黄帝时期,经夏商周三朝达到早期的发达形态。中华法制文明定型于唐朝,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形成与中华法系的确立是其标志。清朝是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最后形态,中国法制渐落后于世界先进法制潮流。为应对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改制更张、变法图强迫在眉睫,中华法制文明跨入了近当代篇。
    西方民主法制思想的传入,为近代中国提供了改良旧体制,建设新法制的“良方”。晚清为了保存国祚,实行预备立宪,仓促铺排变法修律。后经民国政府接力,资产阶级“六法体系”建成。至此,近代法制文明逐步取代传统法制文明已成定势。革命根据地政府创立了新民主主义法制文明,谱写了新中国法制的前奏。至此,真正的济世“良方”业已萌芽,虽是星星之火,确成燎原之势。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观、国家观、法律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成果,既是对中华法制文明优秀成果的继承,又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属于中华法制文明史上的新篇章。
    胡适先生曾言,“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在这本学术专著里,作者关注到基础研究所学要的广博。作者研究法制文明并不局限于法制文明,也不局限于中国。而是将中华法制文明史作为中华文明史的一个支流。将法制文明放在历史文明中去考察,以当时社会的整体背景来观察部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同时,在世界法制文明范围进行纵向比较为中华法制文明定位。
    作为一部基础研究的学术专著,逻辑的严谨,思想、文风的统一,材料的互证与观点的推敲是必要的。《中华法制文明史》在法制文明的起源问题上,在法制文明缔造主体认知上,提供了新的说法。首次将当代法制文明作为法制文明历史的新阶段进行考察;首倡珍视法文化,归纳法制文明中蕴含的优秀民族精神。首提法制文明一词。将法制与文明联系在一起考察,对考察法律专任政治、阶级的研究范式进行纠偏,突出了法制的文明趋向与价值,形成了新的框架。书中回答了法律的种性问题。中华法系是中华法制文明与世界其他法制文明的参照系。这个参照系既是中华法制文明别于其他的区别点,也是法制文明进程中的路向标。
    作为一本学术专著,《中华法制文明史》也将大众作为一个学术面向,对阅读体验的注重扩大了该书的受众群体。读者在通晓学术界动态、汲取学术给养的时,那种晦暗生涩、味如嚼蜡的阅读体验全无,在书里徜徉反倒是感觉自在有趣。作者行文直书深意,淡然刚直,给人以简洁明快,灌顶晓畅之感。谋篇布局合理,沿革清晰,自成一脉。擘划格局时贯通古今,兼采东西。表达观点时文到理到,笔落意在。
    六轶年华用来治史论著,张先生的学术生涯几乎伴随了法律史在新中国发展的整个历程。在耄耋之年,视力不济的情况下完成这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学术专著,可以说是张先生学术生涯的积淀。书中有些观点的提法与修正,突破了张先生自己原有的观点。说明张先生秉持“活到老,学到老”的心态,恪守“不偷懒,不自满”的自省、自觉。书中有些新观点、新见解的提出更是发前人所未发音,若非勤于思考,志在千里,断难保有这种可贵的科学攀登精神。

 

2018-03-08    来源:人民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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