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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 营山县五人被批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3-16 点击:

    近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张某、李某、王某等五人。
    2017年以来,张某、钟某、杜某三人合伙在营山县某街道开设小郡肝串串火锅店,经营火锅餐饮业务。2017年冬天,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经营利润,张某三人合谋对客人吃过的火锅锅底进行杂质分离,将分离出来的油脂类液体进行熬制加工后,加入牛油、花椒等佐料来制作火锅底料,重新供客人食用,进而牟取高额的非法利益。三人合谋以后,该店的直接管理者张某指使该店厨师李某对客人吃剩下的火锅锅底废弃物进行分离、炼制,然后用专用的袋子进行封装,制成新的锅底供客人食用,截至案发,李某依照改方法每天平均炼制20余袋火锅锅底底料供该店进行销售。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其他人合伙在营山县某街道开设花海牛火锅店,也使用同样的方式牟取高额非法利益。
    2018年1月31日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情况,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提前派员介入案件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对该案侦查、固定证据。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打击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将不遗余力。
    同时,案件承办人也提醒广大餐饮经营朋友们,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生产经营过程者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诚信守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杨友元 刘茂)    编辑:王芳


www.ys.nanchongpeace.gov.cn 】 【 2018-03-12 09:13:44 】 【来源: 南充政法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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