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时间:2013-05-0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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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备受诟病的零负团费、强制购物、景区乱涨价等旅游业乱象有望通过法律方式得以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旅游法》的通过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业将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历史阶段。对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消费者和经营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以及旅游行业的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青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法将为旅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助推行业的新陈代谢及大型旅游产业集团的培育,并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事实上,《旅游法》酝酿已久。据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介绍,《旅游法》的立法项目启动于七届人大。八届人大以来制定《旅游法》的呼声进一步提高。2009年十一届人大组织成立《旅游法》起草组。2012年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草案,同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旅游法》的通过将成为未来几年中国旅游行业的重大利好。表现之一就是,该法在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等方面作出规定,尤其是加强对旅游市场乱象的治理,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新法出台后,强制购物、“零负团费”、景区乱涨价等乱象将有望得到治理,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繁荣和规范发展前景可期。
在旅游过程中,购物是大部分消费者非常看重的环节。随着新法强制对购物、零负团费的“零容忍”,旅游产品的成本将充分体现在销售价格中。
但新法出台也不意味着就“万事大吉”了。立法只是迈出了有法可依的第一步。在过渡期执行层面,消费者和业界可能都会面临一些实际操作方面的不熟悉、不适应、不符合等问题。整个旅游业的规范运行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的培养,将是一个长期的、双向的互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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