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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15 点击:

   FX168讯 周日(2月14日)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外贸转型增强服务业竞争力;并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确定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措施。

  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五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八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
  为此,要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包括:在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并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税前扣除。
  与此同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
  国务院会议指出,“扩大开放是助推经济发展和升级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更要坚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会议并确定,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中国医药产业发展。具体而言,要加强原研药、首仿药、中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研发创新,加快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多发病和罕见病重大药物产业化;结合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审评审批。
  同时完善财税、价格、政府采购等政策,探索利用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医药产业化和新品推广;支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培育龙头企业,解决行业“小散乱”问题;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逐步理顺药品耗材价格;搭建全国药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价格、质量等信息。
  国务院会议并提出,要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继承保护与挖掘,促进中西医结合,探索运用现代技术和产业模式加快中医药发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服务网络;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并加大中医药投入和政策扶持。
      源地址:凤凰网 2016-02-15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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