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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经济带贸易高速通道破局 内陆自贸区再升温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6-03 点击:

       随着通关一体化改革不断升级,延伸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之上的一条贸易高速通道日渐清晰。
  5月27日—28日,“一带一路”沿线近70个国家(地区)的海关负责人及相关代表首次齐聚西安,进一步探讨推动互联互通与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的措施和项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此次海关高层论坛并作主旨讲话,其中谈到海关在维护贸易安全与便利、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对各地区海关共建共赢寄予希望。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至今年5月,包含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区域、东北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五大区域通关一体化已覆盖完毕。在此基础上,此次中国海关总署又制定出台16项支持措施,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以及国际海关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网络化的贸易互联互通。在此推动下,包括西安、兰州、郑州等内陆自贸区的预期也再次升温。
  通关一体化升级
  据了解,自去年7月起,中国海关先后启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今年5月1日,东北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也正式启动,主要措施是通过再造管理流程,让企业自主选择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的便捷通关模式覆盖全国,实现“多关如一关”的区域海关间互联互通。其中,丝绸之路一体化板块横贯我国东西,货物进出涵盖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区域内各省区经济、文化甚至作业时间都有很大差异,是目前5个一体化板块中覆盖地区最广、战线最长、内部差异最明显的。
  据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介绍,在国内各区域板块通关一体化逐渐联通的基础上,为打通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贸易交流节点,通关改革正升级至国际间合作协调上。“‘一带一路’建设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也为国际海关合作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 于广洲表示。
  据介绍,一直以来,海关通关成为跨境贸易,特别是跨境电商的一大痛点。“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中国海关表示愿与沿线海关在6个方面共同努力——用标准融合衔接互联互通;用贸易便利提升互联互通;用安全高效维护互联互通;用科技创新支撑互联互通;用能力建设保障互联互通;用开放合作促进互联互通。具体措施包括:简化多样而复杂的通关手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建立“一带一路”海关数据与共享服务平台;在上海海关学院设立“一带一路”海关培训中心等。
  同时,中国、匈牙利、马其顿、塞尔维亚4国海关署长专门举行了会晤,共商提升中欧陆海快线通关便利化合作事宜。据悉,四国海关将在六个方面推进具体合作:一是开展进出境通关、转运、过境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监管等通关制度研究;二是研究制定四国海关对中欧陆海快线沿线货物运输监管的最低风险规则,开展联合风险分析和布控;三是开展数据信息交换,加大统计技术交流;四是促进海关监管设备使用管理、图像分析、信息共享等合作;五是建立四国口岸海关通关问题协调机制,及时反映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开展海关执法合作,打击走私、瞒骗和侵权等不法行为。 “在跨境电商行业,通关、物流和结汇一直是三大痛点,强化互联互通,加强国际间海关的合作,不仅给企业带来了通关便利,还有效推进贸易壁垒的消除,让跨境贸易更便捷。这对于跨境电商来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大龙网总裁冯剑峰分析称。
  内陆自贸区竞争再升温
  据了解,中国海关总署目前已成立海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近期以“推进互联互通 实现关通天下”为目标,从畅顺大通道、提升大经贸、深化大合作3个方面推出16条措施。
  其内容主要包括:统筹口岸发展布局;创新口岸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国际枢纽口岸、国家重要口岸和地区普通口岸三级管理方式;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促进海上运输大通道建设;以新亚欧大陆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为重点,重点推动“一带一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共建自由贸易区等。
  随着丝路经济带上贸易高速通道的日渐成型,沿线之上内陆省市对第三批自贸区的推动热情也一波一波升温。
  5月6日,兰州新区官网转载消息称,国务院已将甘肃省提交的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区申报材料批转到商务部办理,此前一周,河南也高调对外公布其自贸区进展,并宣称其上报国务院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请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也已批转至商务部。而陕西也正在“举全省之力把西安自贸区落到实处”,自去年下半年起,西安明确提出有意申报内陆自贸区,计划成为全国优先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创新制度的三个试点海关之一,近日也有消息传出,西安自贸区申报方案已由国务院批转给商务部办理。
  据统计,目前,已明确提出申报第三批自贸区的省份已有9个,包括山东青岛、辽宁大连、吉林长春、河南郑州、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广西北部湾以及海南。
   
    源地址: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2015-06-0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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